摘要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坚持"文化相对论"以保护文化多样性,也要顾及"文化全球化"的现实以避免对某种族群性文化或地方性知识权利的过度吁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实际上是一种"丧失式叙事"(entropic narrative)而非"生成式叙事"(narrative of emergence)。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名",导致对应的非物质文化形式发生了社会地位和权利归属的转折,并进而引致认知困境。未来的文化遗产保护路径应从消极的"单一性防腐"走向积极的"综合性养生"。
出处
《中国文化产业评论》
CSSCI
2013年第2期249-267,共19页
Commentary on Cultural Industr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