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案件侦查本质上是对刑事个案的一种认识活动,它包括形成关于刑事个案案情事实的侦查假说的认识活动和检验关于刑事个案案情事实的侦查假说的认识活动。刑事个案侦查思维的基本程序包括从问题确认到鉴定假说的九个程序。基于侦查假说处于侦查思维的核心地位,刑事个案侦查思维可以分为侦查思维的前侦查假说阶段、侦查思维的侦查假说阶段和侦查思维的后侦查假说阶段。这三个阶段都需要逻辑和科学方法论的共同参与,只是在不同阶段逻辑和科学方法论的比重有所不同。此外,侦查人员是否具有丰富而可靠的背景知识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20-25,共6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江苏警官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刑事侦查中证据与假说相关性的二元定量研究>(项目编号:2015SJYSY01)
江苏警官学院学术丛书<侦查思维中的推理方法研究>系列阶段性成果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平安江苏建设视角下江苏公安工作中的大数据
云计算和定量推理>(项目编号:2015SJD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