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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及其在武汉地区的建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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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为可再生能源,并且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积极扶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
作者 陈焰华
出处 《武汉建设》 2010年第1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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