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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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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其中,对建筑服务等相关政策补充如下:一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出处 《武汉勘察设计》 2017年第5期62-62,共1页 Wuhan Exploration &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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