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2月9通过《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总共18条的司法解释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近年来,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已经成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范围较广的案件类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10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受理的食品药品民事纠纷案件总计13216件,占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6%。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