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东北、内蒙古地区漫长的森林开发史中,近代列强的掠夺,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建国三十多年的森林经营工作,虽然生产了几亿立米木材,但也走了一条曲折的路。在以往的林业方针政策中,尽管明确规定过“反对剃光头”,要求“坚持合理采伐”、“以营林为基础”,但毕竟过份地偏重于木材产量,加速了森林过伐。为了贯彻十二大精神,切实有效地解决好森林资源和木材产量翻番问题,对森林经营状况作一些探讨,是很有意义的。
出处
《未来与发展》
1983年第3期62-64,共3页
Futur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