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良政必赖于良治,而良治必不能脱离美德。道德既为治理提供愿景,基于道德的教化亦为治理提供良器。忽略个人道德水准的差异,将人抽象成经济学中的同质的自利人,对于治理学研究不仅是误导,而且是有害的。然而,在治理中的个人层面,道德度量之难,常使人望而却步。因此,是否可以在合理成本上度量个人道德品质,对于治理理论的构建及其应用,具有极重要之意义。中国的文化传统认为,'诗言志',诗歌可以反映作者的志向,而志向是隐蔽情操下的个人内在效用函数。有据于此,本文提出研究的问题是,中国古代诗歌的造诣是否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诗人的道德品质。唐代的科举制度中要求考察应试者的诗作水平,作为官员选任的重要权重。本文尝试以唐代作为研究背景,以官员作为研究对象,对于上述问题展开一次历史之实证考察,统计结果支持了诗歌造诣与个人品德之间的正向关系。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隐性契约对中国公司治理的影响:理论与实证”(项目批准号:7137203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