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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注销怀孕女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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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女士为某集团总公司下属公司职员,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2002年7月1日,王女士与该公司签定了到2003年7月1日的合同。2003年5月王女士怀孕。6月1日公司通知全体员工,公司因经营问题将于7月1日注销,公司将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将按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王女士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与公司产生分歧,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并按原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仲裁部门接案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3年第11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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