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将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和非特殊用途两大类,育发、烫发、染发、脱毛、美乳、健身、除臭、祛斑、防晒等九类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除这9类化妆品以外,都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此前,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准入审批制,产品要先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后才能进口,审批时限较长。自2017年3月起,国家首次将从上海浦东新区口岸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之前的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出处
《国家人文历史》
2018年第16期137-137,共1页
National Humanity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