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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委行政复议办公室更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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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卫法规函[2018]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因机构职能调整,决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我委法规司具体负责,履行我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职责。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家卫生健康委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19年第3期15-15,共1页 China Heal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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