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起古代刑法人们一般会联想到革职、下狱、流放,甚至更残酷的刖刑、车裂等,但是,在明代却出现了一种刑法中的怪胎——罚米法。罚米法为明代宦官刘瑾所创,据《明史·刘瑾传》记载,刘'复创罚米法,尝忤瑾者,皆擿发输边。'所谓'罚米法',就是按所犯罪之轻重,来定罚米之数量和输送之远近就是说罪犯除受罚外,还得把所罚的粮食送到所规定的边境地方。由于在明代中叶,皇帝不理朝政,宦官专权达到疯狂程度。
出处
《文史知识》
1988年第10期38-38,共1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