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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为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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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译文]宋国有个人因做县官贪受贿赂而吃官司。法官审问他,他却隐瞒自己的罪行不承认。拷打他,他仍和以前一样隐瞒罪状。官吏对他说:'你如果承认你的罪行就可能有救,不承认则会被拷打致死,你为什么不选择从轻处罚这条路呢?县宫最终还是不承认而被处死。临死前,他招呼他的儿子并私下对其说:'要妥善保管好这些财物。这些都是用我的命换来的。'世人知道后都耻笑他。
出处 《文史知识》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32-32,共1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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