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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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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代,书籍已'有价'销售,但却不见出版、刻印者和销售者付酬给作者的记载;不过,作者倒有另一种形式的'润笔'。这一般是应用、应酬诗文和朝廷公文的有关当事人、请托人按'常规'付钱物给作者以充润笔。《王直方诗话》云,陈师道曾对王直方说:'近宗子节使使余作一诗,皆挂名其间,得百千认为女子嫁资,可乎?'王答曰:'诗未成,则钱不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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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史知识》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59-59,共1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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