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轼的《石钟山记》写于元丰七年(1084)。在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到黄州(今湖北黄冈),四年后又被量移汝州(今河南临汝),官衔仍是'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乌台诗案'中所蒙受的冤屈、凌辱,贬谪黄州时生活上的艰辛、困顿,精神上的苦闷、空虚,他是从来没有淡忘的。虽然想'归诚佛僧,求一洗亡'(《黄州安国寺记》),虽然以老庄思想自我宽慰,但终究是解脱不了的。所以苏轼移官汝州时仍是怀着沉重的心理负担上路的,并不是因内迁而轻松愉快。我想是应该这样把握苏轼写作《石钟山记》
出处
《文史知识》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104-107,共4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