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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送书于庭”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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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拜送书于庭'(《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的理解,一直存有分歧。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朝廷上拜国书'(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如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语文第一册(必修)教学参考书》(1990年版)译此句为:'在朝堂上叩拜国书。'不讲'送'字。二是'在朝廷上送国书'。
作者 夏业昌
出处 《文史知识》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1期113-114,共2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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