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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诉止争“温柔”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调解机制的温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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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天降暴雨,温州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夜间赶工,其间噪音超标,遭群众投诉。鹿城区执法局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而该公司认为暴雨为不可抗力,对处罚决定表示不服,遂向鹿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
作者 张潇
出处 《温州人》 2018年第1期30-3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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