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9日,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公告:《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已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2015年温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立法法》修改之前,除省级之外,地方立法权仅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所享有。这些市被称为'49个较大的市'。成为较大的市,以获得地方立法权——这曾是温州人孜孜不倦追求了二十八年的目标。
出处
《温州人》
2018年第7期22-2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