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新公布的封氏令戈、东新城令铍等资料,讨论赵国武灵王至悼襄王时赵国地方兵器监造制度的变化,即武灵王可能实行'令、工币'二级制,而惠文王、孝成王时实行'令、工师、冶(冶人、工)'三级制,到悼襄王初期改成了'令、工师、冶尹'制度;二是根据二十四年州令戈的形制特点,论证其为战国中期魏惠王二十四年(前346年)之器,铸造地在今河南沁阳东南的'州',并对相关的铭文制作方式进行讨论。
基金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培育计划资助项目“战国至秦、西汉、新莽时期县级政区沿革研究”(2015FRLX0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战国及秦代地名全编”(14BZS0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