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在一开始就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全体社员对他们出资组建的信用合作社只有名义上的、模糊的产权归属关系,事实上产权是由国家控制的。所有权不清晰导致农村信用社指望政府会对一切不良贷款承担最终责任。信用社'三会'制度徒有虚名,治理结构残缺不全,'一人说了算'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严重。这些问题的积累最终导致了目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比例甚高。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中的突出问题,不能局限于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小修小补,必须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为目标,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契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