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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的商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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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的同事梁某一次在下班途中拾到一个包装良好的崭新的高压锅,梁某见无人认领,便拿回去使用。半个月后,梁某在使用高压锅的过程中发生爆炸,致使伙房内的一些财产毁坏,梁某也被烫伤,于是,梁某向高压锅的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高压锅的厂商认为,这些高压锅经技术鉴定不合格后,没有上市销售,而是准备运往销毁的途中被梁某拾到。
出处 《中国农村科技》 2003年第12期46-46,共1页 China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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