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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须建立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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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修订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建立起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施,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能随时投入运行;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对业主的宣传,防患于未然。
作者 昊月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3年第12期104-105,共2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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