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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交警大队超期扣押车辆可否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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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2001年3月7日,我雇用司机驾驶的一辆大货车停在道路边修理,被一辆农用车 撞在车尾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我方负事故次要责任。3月10日我交纳 事故保证金5000元。因经济赔偿调解未达成协议,交警大队宣布调解终结。受害方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多次要求交警大队发还暂扣的大货车。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03年第11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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