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审读不该有“空白”——审读随想之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 报纸审读是划有一定重点阅评范围的。列为重点的,大都是有影响的主流媒体或容易引发导向问题的报纸。就一种报纸而言,审读即应该覆盖它的全部。广告审读,往往是报纸审读比较薄弱的“部位”。在这块经营“地盘”里,有不少审读员难以审查的“空白”。即便有《广告法》等相关法规的参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职人员的协同监督,仍会留下一些无法识别的“盲点”。比如,它的欺骗性,它的反科学性,对于不知底里和缺乏专业知识的审读员来说,便难有所为。近期,本地报纸媒体相继推出揭露性报道。
作者 钱何
机构地区 陕西省报刊
出处 《报刊之友》 2003年第6期51-5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