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我省属全国的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和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探索共同做好预防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为我省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创新机制,构筑"保障线"。2001年12月,省检察院、省企业工委和省经贸委联合成立了有3家主要领导参加的"湖北省预防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并一起拟定了检企联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五项工作制度,
出处
《政策》
2003年第8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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