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别自2000年12月1日和2003年2月1日实施以来,经过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的不懈努力,<种子法>和<条例>的贯彻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是:理顺了种子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了品种管理,提高了区域试验质量,规范了新品种审定程序,加快了新品种审定、示范、推广步伐,强化了种子市场整顿,加大了假劣种子的查处力度,保证了种业的健康发展.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62-62,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