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的意义和价值是近几年来文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两个关键词,但是究竟什么是文学的意义,什么是文学的价值,则显得语焉不详。尤其是文学的意义和价值在不同的逻辑命题中交叉循环使用,更使这两个概念显得扑朔迷离。严密的理论研究应该是“用范畴纪律来取代范畴的习惯”。人们将文学的意义和价值从功能的角度上加以使用,显然属于法则陈述。用康德的话语表述就是,自然向人生成,而艺术也应该体现人的目的,这是人类为艺术立的法。而人们将文学的意义和价值则从事实的角度上加以使用,显然属于事实陈述,它要求具体分析文学作品中作家如何按照人类的目的创造了审美情境或者意味。这一基本区分在我国社会文化转型时期文学理论建设中,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出处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6期53-56,共4页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