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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反公司破产避债法例之探讨

Anti-Avoidance Provisions of PRC's Corporate Insolvenc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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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7年前,不足200人的沈阳防爆器械厂由于经营不善公开宣布倒闭,开创中国内地破产先河。中国内地的破产制度自1988年11月1日第一部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生效实施至今,俟有短短不到14年的历史。十几年东,中国内地的经济发展一日千里,经济体制改革如火如荼。
作者 彭雪輝
出处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03年第5期22-26,84-89,共5页 China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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