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调整BOT方式的主要法律规范是外经贸部、国家计委等几大部委下发的两个行政规章,其存在着法律位阶低、有关规定之间冲突、对BOT方式涉及的许多法律问题缺乏规定及未明确BOT方式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弊端,鉴于BOT方式在我国试用的情况及对未来的预测,考虑到BOT方式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及不同国家对BOT相关问题理解的差异,现阶段有必要通过专项立法,对其进行系统规则。
出处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78-81,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