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乡政府能否随意终止承包合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案情介绍: 赵仁于1985年请求承包村里长期荒废的一片土地。村委会经过开会研究、表决,同意了赵仁的请求。当时,村党支部书记刘水山因在外地出差,未参加会议。赵仁承包荒山后,在山上种植了药材。根据合同,赵仁每年向村委会上交5000元,前两年不交,到第三年年末时一起交;租期自1986年1月1日起,为5年。第一年。
机构地区 本刊资料室
出处 《中国供销合作经济》 2003年第12期55-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