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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逐步淘汰小规模造纸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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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我市造纸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根据省、市政府2003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渭河流域水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陕环发[2003]1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造纸行业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由各区县政府负责,逐步淘汰档次低、生产规模小、耗水大、污染重的造纸企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4年3月31日前,关闭年产1万吨以下(含1万吨)
出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2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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