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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批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乡镇(街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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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乡镇(街道)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经严格验收,又有27个乡镇(街道)达到了市级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乡镇(街道)标准,全市计划生育基层工作整体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
出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9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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