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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梁国安等8名同志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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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西安市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第14届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齐章安、王洪、,聘任梁国安、姚子奇、雷宇宁、王周户、陈贞学、刘瑞娟等8名律师担任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
出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0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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