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乾隆年间,西北茶马互市演变为茶叶贸易,到咸同时期茶法遂废;陕甘总督左宗棠于同治十一年先从除旧的方面一改恩、杨茶法,继而又于同治十二年从布新的方面二改恩、杨茶法,最终于同治十三年以仿淮盐之成例三改清廷同治十一年"议准"的茶法,从而形成其五条茶法。如此不达目的决不罢手,主要源于左宗棠对湖茶贸易的了解和面对甘肃困敝不可收拾的局面,急欲招商办新课及稳定甘肃的政治需要。左宗棠五条茶法中对甘肃相沿很久的捐助、养廉、充公、官礼等陋规统归于厘税项下征收,是化私为公之举,严厉稽私并要求经过蒙地到新疆的山西茶商按甘肃茶课征收,是对西北茶贸的统一税收政策。除旧累、成功招商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左宗棠对茶商的税厘并征,不仅有"重赋抑末"痕迹,更有清王朝"办课为重"的历史局限性。当然,左宗棠五条茶法毕竟奠定了晚清甘肃茶法的基础。
出处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102-107,共6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