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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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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山林所有制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化、'四固定'、林业'三定'等四次大的变革时期,每一次变革都或多或少地留下一些不完善的尾巴,加上一些人为因素,山林纠纷积案大量存在。如浙江省与交界的闽、赣、皖三省有省际山林纠纷积案90起,争议面积1万多亩;浙江省内尚存各类山林纠纷积案2000余起,争议面积20余万亩。
作者 王明生
出处 《中国乡村发现》 2014年第1期105-10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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