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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要立足“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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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这是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对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农村改革要立足'四新',即:培植新主体、培养新农民、建立新机制、建设新风貌。一、培植新主体时下,农业管理粗放、效益低下,小农民与大市场矛盾突出。
作者 段建斌
出处 《中国乡村发现》 2015年第1期72-7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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