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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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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湄潭县认真贯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制度,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一、主要做法1.一村一证,落实集体所有权即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一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一是据实审核颁证。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进行公示。
作者 陶通艾
出处 《中国乡村发现》 2018年第5期74-7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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