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苏签订经济合作协定1959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赫鲁晓夫在莫斯科签订了一项在1959年到1967年间帮助中国建设78个大型工业企业和电站的协定。协定中规定,苏联以最新的科学技术成就进行研究和设计工作、供应设备、仪器和某些专用材料,并且接受中国的专家和工人到苏联的相应企业进行生产技术学习。苏联方面把这些企业制造的产品的生产特许权无偿地给予中国,并且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以便中国组织生产和制造协定中规定的企业所需要的配套设备。协定中规定由苏联供应的设备、设计和其他各种技术援助的总值共为50亿卢布,中国方面将向苏联供应商品以作为偿付。
出处
《新产经》
2014年第2期16-17,共2页
New Industri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