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对监控化学品的建设和生产管理、经营和使用管理、进出口管理、数据申报和保存、国际视察及国内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8年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原化学工业部1997年3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
出处
《新产经》
2018年第11期31-32,共2页
New Industri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