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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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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存在根本区别。(一)《决定》指出,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指导。
作者 汪习根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新重庆》 2014年第12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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