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释曹魏屯田制中的“分田之术”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三国志·魏志·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载曹操屯田令曰:“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时议者皆言当计牛输谷,佃科以定。施行后,祗白以为僦牛输谷,大收不增谷,有水旱灾除,大不便。反复来说,孤犹以为当如故,大收不可复改易。祗犹执之,孤不知所从,使与荀令君议之。时故军祭酒侯声云:‘科取官牛,为官田计。如祗议。
作者 施光明
出处 《许昌学院学报》 CAS 1985年第2期66-70,共5页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