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1年1月1日开始,国营工业企业实行了新的会计制度。这对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这项新的会计制度仍然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拟就基本建设借款的帐务处理谈谈看法。根据《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关基本建设借款的分录如下:1.建设单位随同交付使用的财产转来的基本建设借款,记:
出处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1981年第1期58-59,共2页
Modern Finance and Economics:Journal of 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