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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定形式瑕疵之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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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同法定形式瑕疵的治愈是软化形式僵硬性,保护意思自治的重要方式。法定形式瑕疵可治愈的理由包含目的满足和信赖保护。治愈方式则包含一般治愈和个别治愈。适格治愈行为的核心是履行,但各国立法例又额外设定了其他要求。
作者 刘征峰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湘潮(理论版)》 2014年第7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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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英)A.G.盖斯特(A.G.Guest)著,张文镇等.英国合同法与案例[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共引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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