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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名称改革时间改革内容财政因素分配法从2014年开始把乡镇一年的财政经费按保障类、工作类、激励类三类十个因素直接分配下去,让乡镇从此告别'跑部钱进'的历史改革路径放乡镇的财权,削书记县长财政局长的审批权改革效果一子激发乡镇发展活力,进而盘活了地方党建、经济、民生、公共设施建设的整盘棋。
出处 《新城乡》 2019年第2期26-26,共1页 New Urban and Rural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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