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四川省全面建立湖长制 273名各级湖长履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记者从省河湖保护局获悉,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有273名湖长履职到位,全省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制度和体系全部建成。据统计,四川29个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均已设立了各级湖长,其中跨省湖泊泸沽湖设立省级湖长2名。此外,我省还将重要天然湿地、具有供水任务的水库和渠道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并对黄河干流、4个重要天然湿地、6座大型水库、7条干渠设立了省级河(湖)长。
作者 王成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城乡》 2019年第2期63-63,共1页 New Urban and Rural Area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