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用好考核结果。对考核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攻坚期内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相关政策要保持一段时间,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贫困县脱贫摘帽后,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出处
《新城乡》
2019年第5期6-6,共1页
New Urban and Rural Ar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