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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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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必须申请执业再注册。为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5年进行再注册(以下简称执业再注册)的对象是指,按照《条例》规定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满5年且拟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不包括在村卫生室从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出处 《中国乡村医药》 2014年第2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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