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食品安全治理体制,必须改进治理方式,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我国已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但仍需不断完善,使食品安全治理有法可依。目前,鉴于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仍凸显诸多不足,应当有针对性地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着手改进,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CSSCI
2014年第7期70-72,共3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
基金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策法规与依法行政项目(项目号:BKBJ-ZH-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