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国有企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王岐山同志指出,国有企业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国有企业不仅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强力量,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国有企业的不足之处还是不容忽视。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的高管已超过70人,其中一半以上是国有企业一把手。"窝案"、"串案"滋生,涉案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也降低了社会公信力。国有企业如何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以及维护社会稳定,那就是加强、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实现反腐倡廉常态化。
出处
《现代国企研究》
2016年第10期251-,共1页
Modern SO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