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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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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不宜仓促立法。设区的市必须明确处罚不是目的更不是唯一的手段,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是不能违背的原则。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不能为了执法便利而立法,更不能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是为了限制和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为了让政府更加规矩而不是为了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规矩。
出处 《现代国企研究》 2017年第6期169-,171,共2页 Modern SO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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