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失业保险条例》,近20年来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覆盖上从国有企事业单位到个体工商户的各层次劳动关系的职工,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职工能够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失业保险制度对于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实际实施现状情况看,职工在失业后享受到失业保险福利待遇的比例尚低,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较低,保险金发放的期限较长,一些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不能得到满足。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参保人员对于职工保险的参保意愿削弱以及对社会保险认可度降低的负面影响。要发挥好失业保险金对就业促进的作用,需要对提高职工失业保险金申领率进行优化。
出处
《现代国企研究》
2017年第20期170-171,共2页
Modern SOE Research